土地複丈全攻略!教您如何確保土地權利!
在辦理土地登記之前,都要先辦理地籍測量,讓權利狀態依一定程序登載於特定簿冊,以管理地籍、確保產權。然而土地並非固定不變,而是可能隨著天災和人為因素變動,這時為了避免權利受到影響,可以申請土地複丈作業,重新測量地界。那什麼是土地複丈?要怎麼辦理?看完這篇文章就能一清二楚!
內容目錄
土地複丈是什麼?
土地鑑界是什麼?與土地複丈一樣嗎?
另一個常聽到的名詞是「土地鑑界」,土地鑑界是土地複丈的一種,指已辦理地籍測量之土地,實地界址因人為因素或天然災害,致使界標移動、湮沒或遺失,造成經界不明時,相鄰土地所有權人須確定其界址位置(如申請建築避免越界、與鄰地所有權人確定界址並樹立界標……等)以保障權益,可向地政機關申請複丈作業。測量人員依法定地籍圖或界址座標資料,於實地確定土地界址正確位置。
什麼情況下會申請土地複丈?
- 因自然增加、浮覆、坍沒、分割、合併、鑑界(鑑定界址或經界不明)或變更者。
- 因界址曲折,需調整者。
- 依建築法第44條或建築法第45條第1項規定規調整地形者。
- 宗地之部分設定地上權、永佃權、地役權或典權者。
- 因主張時效完成,申請時效取得所有權、地上權或地役權者。
如何辦理土地複丈申請?
申請人須填寫土地複丈申請書,並檢附權利書狀或其他證明文件,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申請。若其涉及原有標示變更者,申請人應一併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或採用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並檢附有關權利證明文件,一併申請標示變更登記。另外,申請人於土地複丈時,應攜帶土地複丈定期通知書到場指界並埋設界標。
什麼是土地複丈定期通知書?收到後一定要到場嗎?
那麼收到通知書一定要到場嗎?其實鄰地關係人若沒有到場,複丈作業仍然可以進行,因此不一定要出席;但是若您身為關係人,且對於土地界址有疑慮,建議還是到場聆聽施測人員的解釋,以免日後發生糾紛喔!
申請土地複丈應準備什麼?
土地複丈的流程為何?
申請人提出申請 〉收件 〉計繳規費 〉排定測量日期 〉審核書件 〉實地測量 〉成果整理 〉核定 〉逕移辦登記。
土地複丈收費標準為何?
項次 | 項目 | 收費標準 |
---|---|---|
一 | 土地分割複丈費 | 按分割後筆數計算,每單位以新臺幣800元計收。申請人未能埋設界標,一併申請確定分割點界址者,加繳複丈費之半數。 |
二 | 土地合併複丈費 | 免納複丈費。 |
三 | 土地界址鑑定費 | 每單位以新臺幣4000元計收。 |
四 | 土地地目變更勘查費 | 每單位以新臺幣400元計收。 |
五 | 土地界址調整複丈費 | 每單位以新臺幣800元計收。申請人未能埋設界標一併申請確定調整後界址點者,加繳複丈費之半數。 |
六 | 調整地形複丈費 | 每單位以新臺幣800元計收。申請人未能埋設界標一併申請確定調整後界址點者,加繳複丈費之半數。 |
七 | 土地他項權利位置之 測量費或鑑定費 | 每單位以新臺幣4000元計收。 |
八 | 未登記土地測量費 | 每單位以新臺幣4000元計收。必須辦理基本控制測量或圖根測量者,其測量費用,應另案核計。 |
九 | 土地自然增加或 浮覆測量費 | 每單位以新臺幣4000元計收。必須辦理基本控制測量或圖根測量者,其測量費用,應另案核計。 |
十 | 土地坍沒複丈費 | 以坍沒後存餘土地每單位新臺幣800元計收。 |
附註:土地分割複丈費、土地界址鑑定費、土地地目變更勘查費、土地界址調整複丈費、調整地形複丈費、土地他項權利位置之測量費或鑑定費、未登記土地測量費、土地自然增加或浮覆測量費、土地坍沒複丈費,以每筆每公頃為計收單位,不足1公頃者,以1公頃計,超過1公頃者,每增加半公頃增收半數,增加不足半公頃者,以半公頃計;至面積超過10公頃者,由登記機關依規費法規定,核實計算應徵收規費,並檢附直接及間接成本資料,經該級政府規費主管機關(財政局、處)同意,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定後計收。
土地複丈案件撤回及退還規費
案件撤回
案件申請人若想要申請土地複丈撤回,應於複丈前以書面向登記機關提出,若是屬於需要通知關係人之案件,應於原訂複丈日期3日前為之。
退還規費
- 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11-1條規定申請撤回。
- 申請再鑑界,經查明第一次複丈確有錯誤。
- 經通知補正,逾期未補正而駁回。
- 其他依法令應予退還。
結語
土地是人們重要的財產,若發生糾紛會帶來許多困擾,因此經營自己的土地一定要萬分小心,為避免麻煩找上門,要將權利狀態弄得一清二楚!如果土地因為自然因素而有所變動,就申請土地複丈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吧!若有其他土地複丈問題,歡迎來找大揚代書,可撥打免付費專線,或線上填單,我們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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