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鑑界如何申請?7大申辦須知一次看!

土地鑑界如何申請?7大申辦須知一次看!-大揚代書

歷經天然災害後,土地邊界可能會發生移動或不明確的情形,這時可以申請土地鑑界來確定界址位置。土地鑑界怎麼申請?需要注意什麼?土地鑑界要多久?若想解答上述疑問,歡迎來看大揚代書的介紹!

內容目錄

土地鑑界是什麼?

土地鑑界是土地複丈之一種,指已辦理地籍測量之土地因人為因素或天然災害,導致界標移動或遺失造成經界不明時,土地所有權人可向地政機關申請複丈作業來確定其界址位置,以保障權益。測量人員依據法定地籍圖或界址座標等資料,於實地確定土地界址正確位置。

※貼心提醒:若無法到地政事務所臨櫃申請,也可以用自然人憑證登入內政部地政司數位櫃臺進行土地鑑界線上申請。

申請土地鑑界的原因?

土地若有以下情形,就可能會申請土地鑑界:
  • 因界址曲折,需要調整者。
  • 建築法第44第45條第1規定調整地形者。
  • 宗地之部分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典權者。
  • 因主張時效完成,申請時效取得所有權、地上權或不動產役權者。
  • 因自然增加、浮覆、坍沒、分割、合併、鑑界(鑑定界址或經界不明)或變更者。

複丈業務除了依當事人的申請外,也可能會因司法機關的囑託而辦理。

※名詞解釋—農育權:指在他人土地為農作、森林、養殖、畜牧、種植竹木或保育的權利。

申請土地鑑界應備文件?

  • 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 祭祀公業土地應檢附祭祀公業設立人及其繼承人證明文件。
  • 公有土地由使用人申請時,應附公地管理機關同意書或承租證明文件。
  • 所有權人死亡,由繼承人申請時,應檢附戶籍證明文件並於申請書備註切結未拋棄繼承權。

相關注意事項:

  • 共有土地由土地所有權人之一申請即可。
  • 承租地應由承租人會同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申請。
  • 如本人無法親自辦理可委託代理人,代理人應攜帶印章及身分證。

土地鑑界費用誰出?

一般土地鑑界費用必須由申請的土地所有權人繳納,繳費項目包含「基本費」和「施測費」:

基本費

以每筆地號面積為單位計算,費用如下:

地號面積費用
<200平方公尺2500
200~1000平方公尺3000
1000~10000平方公尺3500
>10000平方公尺4000

施測費

施測費以每5個指定「鑑定界址點」或「測量標的點」為單位計算,每單位收取1000元;不足5個點者,以5個點計收。

了解土地鑑界收費項目後,接著來做土地鑑界費用試算,以下以甲有一塊150平方公尺的土地,總共有3個界址點為例:

  • 基本費:土地面積小於200平方公尺,費用是2500元。
  • 施測費:3個界址點共1單位,費用是1000元。

甲必須支付的土地鑑界費用總共是2500+1000=3500元。

若想進行土地鑑界費用試算,除了可用上述方式計算,也可以到內政部的土地複丈規費服務網站查詢。

※貼心提醒:過去申請土地鑑界應自備界標或向地政機關收件人員購買,但如今施測費已包含界標成本,因此測量日期排定於2023年5月1日以後的案件,由地政事務所免費提供制式土地界標,民眾不用再另外購買囉!

土地鑑界申辦流程?

  1. 填寫申請書:填寫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2. 送件與繳費:將申請書與應附文件裝訂後,至地政事務所辦理並繳納規費。
  3. 排定測量時間:收件後排定複丈日期、時間與承辦員。
  4. 現場複丈:承辦員於排定時間到現場測量,申請人攜帶土地鑑界通知書到現場指界並埋設界標,承辦員會在土地複丈圖上註明界標名稱、編列界址號數及註明關係位置。複丈完成後,申請人在土地複丈圖上簽章。
  5. 核發複丈成果圖:承辦員案件整理完後,通知申請人領取複丈成果圖。
如果申請人備齊文件、填寫資料正確,通常土地鑑界應於地政事務所收件日起15日內辦理完成,但實際時間仍需要以案件情形與承辦員處理進度為準。
土地鑑界申請流程-大揚代書

土地鑑界要注意什麼?

鑑界後土地面積不會改變

土地鑑界是依據土地登記面積埋設界標,界定範圍,因此土地所有權人和鄰地關係人不用擔心鑑界後自己的土地面積會改變。

鄰地關係人會收到通知書

地政機關受理土地鑑界申請後,會寄土地複丈定期通知書,通知土地所有權人與鄰地關係人,以維護相鄰土地所有權人的財產權益,因此鄰地關係人也有可能收到通知書。現場複丈時,土地鑑界關係人不到場是可以的,不過若擔心測量有誤差,還是可以到現場聆聽測量員的解釋,避免日後發生糾紛。

申請土地鑑界後可以撤回

根據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11-1規定,如果想撤回土地複丈的申請,應於複丈前以書面向登記機關提出,但如果屬於有通知鄰地關係人的案件,應於原定複丈日期的3天前提出申請。

※貼心提醒:申請人撤回鑑界申請後,可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14條第1項規定,在10年內請求退還已繳納的土地複丈費,但要扣除地政機關已支出的費用,費用則以承辦人員是否已到現場準備來計算。若承辦人員已到現場準備,申請人須付800元;若承辦人員還未到現場,申請人須付300元。

對土地鑑界結果不服怎麼辦?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21規定,申請人若對鑑界結果有異議,可填寫土地複丈申請書說明理由,向登記機關繳納複丈費,申請再鑑界;若對再鑑界的結果仍有異議,就必須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登記機關不會受理第3次鑑界申請。

根據土地法第462第2,若在實地測量時發生界址爭議,準用土地法第59條第2的規定,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予以調處,不服調處者,應於接到調處通知後15日內,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否則依原調處結果辦理。

結語

土地鑑界對確定土地邊界和產權範圍非常重要,建議申請人在申請前一定要仔細了解土地鑑界相關資訊,並在鑑界當天親自到場指界,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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