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懶人包!新稅率、影響族群一次看
囤房稅2.0已於2024/7/1正式上路,並將於2025/5開始課徵,究竟修法內容有哪些?稅率如何調整?又影響哪些族群呢?本文帶你一次看!
內容目錄
囤房稅是什麼?有哪些稅率種類?
囤房稅是依據房屋稅條例第5條所制定,將住家用房屋分為自住、公益出租人使用和非自住住家用,分別訂定差別稅率,主要目的是希望能減少單人持有多屋的比例、鼓勵多屋族出租閒置房屋,避免多數房屋集中在少數人身上、抑制投資客炒作房產。包含以下2種稅率種類:
- 差別稅率:針對自住與非自住2種不同課稅對象,分別課予不同稅率。
- 累進稅率:針對非自住持有房屋數量作為稅收計算基準,持有的房屋數量越多,稅率和繳納稅額就越高,概念更接近囤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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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懶人包
以下是囤房稅修法前後的快速比較:
項目 | 舊制 | 新制 | |
---|---|---|---|
歸戶方式 | 各縣市分開 | 全國歸戶 | |
囤房稅率區間 | 1.5~3.6% | 2~4.8% | |
地方政府訂定差別稅率 | 「可」訂定 | 「必須」訂定 | |
自住房屋 | 單一自住且一定金額以下 | 1.2% | 1% |
2~3戶 | 1.2% | 1.2% | |
非自住房屋 | 一般閒置空屋 | 1.5~3.6% | 2~4.8% |
公益出租人 | 1.2% | 1.2% | |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 | 1.2% | 1.2% | |
出租且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 | 1.5~3.6% | 1.5~2.4% | |
繼承取得共有房屋 | 1.5~3.6% | 1.5~2.4% | |
建商餘屋2年以內 | 1.5~3.6% | 2~3.6% | |
建商餘屋2年以上 | 1.5~3.6% | 2~4.8% |
※資料來源:財政部全球資訊網
囤房稅2.0修法重點
提高多屋持有成本
將原先非自住房屋的縣市歸戶改為全國歸戶並調高法定稅率,各縣市政府須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並採全數累進方式課徵,也就是超過一定戶數即全部適用較高稅率。
※舉例:假設2戶以內3.2%、3~4戶3.8%、5~6戶4.2%,小揚如有5戶非自住房屋,則這5戶都會按4.2%課稅。
※全國歸戶:不同縣市持有房屋數合併計算,第4戶起視為非自住房屋課囤房稅。
全國單一自住減稅
降低全國僅持有單一自住房屋的稅率至1%,但若房屋現值超過一定金額還是以1.2%計算。
※全國單一自住:指家戶(夫妻、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且供自住。
出租申報所得減稅
鼓勵房屋持有人釋出空置且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的房屋,增加租賃市場供給,將稅率調降為1.5~2.4%。
繼承非自願共有減稅
因繼承成為房屋共同持有人,在房屋處分和利用上較難與其他共有人達成共識,導致房屋無法有效利用,與自願購屋者有所不同,因此適度減輕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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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建商釋出餘屋
訂定建商合理銷售期間,針對餘屋分為2年內及2年以上,訂定不同稅率,促使建商加速釋出房屋。
囤房稅2.0稅率基準
針對非自住房屋,囤房稅2.0稅率基準分為一般房屋和建商餘屋2類:
- 一般房屋稅率:分為「出租且申報、繼承共有房屋」和「閒置空屋」2種:
戶數 | 稅率 | ||
---|---|---|---|
出租且申報、繼承共有房屋 | 閒置空屋 | ||
直轄市 | 非直轄市 | ||
1戶 | 1.5% | 3.2% | 2.6% |
2戶 | 1.5% | 3.2% | 3.2% |
3~4戶 | 1.5% | 3.8% | 3.2% |
5~6戶 | 2% | 4.2% | 3.8% |
7戶以上 | 2.4% | 4.8% | 4.8% |
- 建商餘屋稅率:建商餘屋依持有時間作為稅率級距:
持有時間 | 稅率 |
---|---|
1年以內 | 2% |
1~2年 | 2.4% |
2~4年 | 3.6% |
4~5年 | 4.2% |
5年以上 | 4.8% |
囤房稅試算
囤房稅計算公式:房屋課稅現值×稅率×課稅月數÷ 12
舉例來說:小揚在全台持有3戶自住房屋外,在台北市還持有2戶非自住的空置房屋,房屋課稅現值分別為100萬、150萬,適用新制稅率3.2%,則應繳納的囤房稅如下:
非自住用戶 | 戶數A | 戶數B |
---|---|---|
房屋課稅現值 | 100萬元 | 150萬元 |
囤房稅2.0稅率 | 3.2% | 3.2% |
課稅月數 | 12 | 12 |
應納稅額 | 32,000元 | 48,000元 |
總稅額 | 80,000元 |
囤房稅2.0申報注意事項
- 新制開徵日期:囤房稅0已於2024/7/1開始實施,並於2025/5/1依新制開徵。
- 留意自住稅率優惠:若房屋符合以下3點,即可適用自住優惠稅率,納稅義務人要在開徵40天前(2025/3/24)前向房屋所在地的稅稽徵機關申報。
- 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 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且於該屋辦理戶籍登記
-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持有房屋合計3戶以內
※貼心提醒:因明年開徵前40天之3/22適逢假日,因此展延至3/24。
- 辦理戶籍登記:符合自住房屋者,若尚未辦理戶籍登記者,須於2025/3/24前申辦完畢,否則將按非自住房屋稅率課徵。
- 各縣市稅率訂定進度:目前僅新竹縣、新竹市、連江縣完成其縣市的《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其他縣市制定中。
囤房稅有用嗎?有哪些影響?
囤房稅2.0上路後,主要受囤房稅影響的有以下3族群:
- 持有多處閒置空屋者
- 房屋供旁系親屬使用者
- 長期持有房屋庫存的建商
修法後的最大囤房稅爭議在於政府並未更動稅基。由於房屋持有稅是以「稅基×稅率」來計算,並非以市價為基準,但本次修法僅調整稅率,並未提高稅基,房屋持有成本還是較低,並無法有效從根本解決問題,且各縣市針對《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的修訂進度緩慢,是否真能有效解決高房價問題還有待觀察。
結語
囤房稅是否能確實有效抑制房價,未來仍有待時間驗證,大揚代書在此提醒你,若你是多屋族或租屋族,記得追蹤各縣市政府相關公告,才能及時更新資訊,獲得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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