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項權利變更登記如何辦理?詳細須知看這裡!
內容目錄
他項權利是什麼?
他項權利登記則指上述權利的設定、移轉和內容變更登記。在這些權利中,最常見的就是抵押權,當所有權人以房地為擔保品,向銀行或是民間機構貸款時,就必須設定抵押權,這時土地或建物謄本上的「他項權利部」所記載的「權利人」指債權人,所有權人則是「設定義務人」或「抵押人」。
他項權利介紹
- 地上權:分為普通與區分地上權,前者指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後者指在他人土地上下之一定空間範圍內設定之地上權。
- 永佃權:指支付佃租並永久在他人土地上為耕作之權,然而因為永佃權使土地關係相當複雜,2010年已修正民法,將永佃權刪除,改用「農育權」代替。修法之前存在的永佃權,可存續20年。
- 不動產役權:指以他人不動產供自己不動產通行、汲水、採光、眺望、電信或其他以特定便宜之用為目的之權。
- 典權:指支付典價在他人之不動產為使用、收益,於他人不回贖時,取得該不動產所有權之權。
- 抵押權:分為普通與最高限額抵押權,前者指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占有而供其債權擔保之不動產,得就該不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之權;後者指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其不動產為擔保,就債權人對債務人一定範圍內之不特定債權,在最高限額內設定之抵押權。
- 耕作權:規定於土地法,公有荒地的承墾人,自墾竣之日起,無償取得所領墾地的耕作權。
- 農育權:指在他人土地為農作、森林、養殖、畜牧、種植竹木或保育之權。
他項權利內容變更登記是什麼?
這裡以抵押權為例,抵押權內容變更登記指當抵押權設定後,如有權利種類、權利範圍、金額、利息、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擔保債權確定日期、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變更、債務清償日期變更等狀況,向登記機關申辦抵押權內容變更之登記。
辦理他項權利變更登記所需的文件?
他項權利變更登記的作業流程
他項權利變更登記的作業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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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1. 收件 |
Step2. 計收規費(期限:10分) |
Step3. 初審(期限:3時50分) |
Step4. 專員核定(期限:1時30分) |
Step5. 配件(期限:10分) |
Step6. 登錄(期限:1時) |
Step7. 校對(期限:30分) |
Step8. 列印書狀(期限:10分) |
Step9. 拆件(期限:30分) |
Step10. 用印(期限:10分) |
Step11. 發件 |
土地登記申請書填寫範例
他項權利變更契約書填寫範例
圖片來源: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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